关于启用“电子警察”抓拍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
2026-03-16 08:55:3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柳勤进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808

为进一步规范汨罗市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下称“摩电”)通行秩序,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,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《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,将于2026年3月25日0时起启用43处道路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(下称“电子警察”),对涉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,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文明驾驶、安全驾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点位及记录道路交通违法类别。

二、电子警察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核确认后,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、手机短信等方式,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违法行为种类、处理期限及地点。违法行为人在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期限内,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。对逾期未接受处理,将依照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

特此通告。

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
2026 年 3 月 16日

责编:柳勤进

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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